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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指违规债券代持交易,四家银行被点名!
5月8日,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(下称“交易商协会”)连发多则自律处分信息,受处分的主体包括大连银行、郑州银行、青岛银行、江西银行等。
其中,大连银行被给予严重警告,江西银行和郑州银行被通报批评,青岛银行被诫勉谈话。
交易商协会查处违规债券代持交易
交易商协会通过深入调查发现,大连银行等多家机构存在债券代持交易等违规行为。其中大连银行通过做市业务方式,每日滚动开展买卖方向相反、清算速度不同的现券交易,代持利率债活跃券,且规模较大。
郑州银行、江西银行和青岛银行,内控执行不严或流于形式,未有效评估交易合理性,作为中间方以现券买卖或做市等方式参与债券代持交易链条,交易笔数和金额较大。
此外,还有粤财信托未严格履行产品管理人职责,相关信托计划为代持债券损益兑现提供便利;某基金相关从业人员私下参与安排代持交易。经交易商协会2023年第8次、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,已对上述机构及个人予以相应自律处分。
交易商协会表示,做市商作为银行间市场基石机构,承担着提高市场流动性、促进价格发现的重要作用,应切实提升做市交易能力,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,确保合规稳健展业,“真做市、做真市”。同时,资管产品是银行间市场债券投资交易的重要参与者,产品管理人应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要求,切实履行管理人职责,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监督,规范开展各类业务,有效防范违规交易发生。
下一步,交易商协会将继续加强银行间市场交易自律管理,制定完善相关自律规则,加大违规交易查处力度,不断净化市场环境,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秩序。
五家机构被给予自律处分
具体自律处分信息如下:
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显示,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大连银行”)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机构,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间,违规开展为他人暂时持有债券的相关交易,规避相关监管规定,虚增做市交易量,相关交易未反映真实或正当交易目的,未严格遵守做市业务规范,内部未能有效防范交易发生。
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,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,对大连银行予以严重警告,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。
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西银行”)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机构,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间,为相关机构违规代他人持有债券提供了便利条件。江西银行开展涉事交易未反映真实或正当交易目的,内部未能有效识别交易风险或防范交易发生。
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,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,对江西银行予以通报批评,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。
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郑州银行”)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机构,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间,为相关机构违规代他人持有债券提供了便利条件。郑州银行开展涉事交易未反映真实或正当交易目的,内部未能有效识别交易风险或防范交易发生。
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,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,对郑州银行予以通报批评,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。
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青岛银行”)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机构,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间,为相关机构违规代他人持有债券提供了便利条件。青岛银行开展涉事交易未反映真实或正当交易目的,内部未能有效识别交易风险或防范交易发生,且部分交易通过做市交易方式完成,未严格遵守做市业务规范。
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,鉴于青岛银行存在一定减轻情节,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,对青岛银行予以诫勉谈话,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。
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粤财信托”)作为产品管理人,管理的信托产品成为相关方兑现债券损益的通道。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,大连银行等多家机构参与了为他人暂时持有债券的相关交易。
粤财信托管理的信托产品根据相关方要求,多次以高于市价买入涉及代持的债券并以贴近市价卖出,为相关方兑现债券损益,相关交易未反映正当业务目的或合理经济目的。
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,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,对粤财信托予以警告,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。
(文章来源:中国基金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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